若干规定怎么写(若干规定与条例的区别)
本文目录一览:
- 1、关于加强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 2、河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
- 3、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
- 4、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 5、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全文
- 6、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关于加强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保卫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本规定所称要害部门、要害部位,是指对全市或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安全起决定性作用和有重要影响的部门或部位。
第九条 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要害配备相应的护卫力量,安装技术防范设施,配备、更新必要的器材装备,并应经常维修,保持完好。第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按分工权限负责对要害单位、部门和部位的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要害部门和有要害部位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卫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安全保卫制度以及保卫工作档案。第八条 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警卫、守卫人员。第九条 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并保持完好。
河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
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组成,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职权。
第一条 为加强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是国家基层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第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统称县级),乡、民族乡、镇(以下统称乡级)设立选举委员会。县级选举委员会主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乡级选举委员会主持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同时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二款修改为:“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以四十五名为基数,每一千五百人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五名。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总名额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确定,并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
1、劳动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通报批评。执行规定:劳动监察机构和受委托的事业组织、乡镇劳动管理机构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且不得再转委托。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对可能灭失的证据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先行登记保存。
2、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劳动行政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3、责令改正:经调查确认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工资。行政处罚: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改正,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支付赔偿金等。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劳动监察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案件结案后,应建立完整档案,至少保存3年。罚款缴纳遵循特定程序,除当场收缴外,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逾期未履行的,行政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按部规定对案件进行统计和上报,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
5、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第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实行回避制度。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1、第七条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 移送立案应当提交生效裁判文书及其附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并填写《移送执行表》。
2、刑事裁判涉及财产执行的话,执行顺序是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当中的医疗费,其次要退赔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如果有其他民事债务,要先强制执行其他民事债务,最后才是人民法院的罚金判决或是没收财产的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产。
4、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责令退赔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即刑事审判部门在判决生效后,应当及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立案部门立案后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全文
1、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福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3、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管理机制: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机制,并强调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行政监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物业管理活动,包括实施相关法规、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行业管理等。
4、内容审议与批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福州市提交的关于修改《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确认修改决定的内容与现行法律相一致,没有冲突,因此正式批准了该修改决定。
5、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公告,以第7号形式发布。公告指出,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修改决定于2012年12月14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这一决定旨在对原有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管理需求和法规环境。
6、《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规定: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自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单位可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费、停车管理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和特约服务费。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6) 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例?请看中达咨询编辑的文章。1.总则1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于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其安全等级划分至关重要。其中,当作业高度处于5至15米区间时,其相应的坠落半径被定为3米。这个规定是为确保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能有效预防因坠落引发的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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